山西新闻网12月10日讯(记者 葛海霞)今天,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0〕7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畜牧兽医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牧兽医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本次排查方式为县级自查自改、省级和市级抽查。排查范围重点针对安全生产隐患多的畜牧兽医领域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排查,包括辖区内畜禽屠宰企业、畜牧兽医类实验室、畜禽养殖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粪污处理企业。内容是重点排查上述单位、生产经营主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栋舍、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化验室、粪污处理设施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等重点部位,动火、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液化天然气、硝酸铵、液氯、液氨等易燃易爆重点物质,提前堵塞漏洞,严密防范措施,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是否认真做好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相关记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牧兽医领域火灾防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强组织领,认真组织企业主体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中安全风险各市;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排查、边建制,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安全隐患治理水平。
(责编:郗涛、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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